我寫部落格的原因很單純,只是隨筆日誌,為這些美好的時刻留下記錄。

  有時過了好一陣子,連自己都不記得上次那間氣氛不錯的店在哪裡,這時候就可以找出上次那篇文章來回憶,我並不是專業的作家或名人,只是個無名路人甲,如果有人喜歡我的照片或文章,歡迎留言或來信索取,我很樂意與大家分享。

  無意間發現了一篇文章和我曾發表過的一字不漏,連照片的簽名檔也一模一樣,其實我沒有生氣的情緒,但非常訝異,這篇只是單純的分享文,並不是寫的特別好,也沒有珍貴的價值,然而不問自取是一種偷竊的犯罪行為,天網恢恢,網路世界是沒有秘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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